自主,真自主? ◎專任老師╱程玲
「自主性」說明一個人擁有獨立思考並作決定的自由與能力,能不受脅迫而自主地使用自己的法則。因此,個體自主給人一份安全感,因為決定權掌握在自己手中;個體自主也給人一份尊榮感,因為自己是獨立自決體;自主權更給人一份成就感,因可按自訂法則推展個人計畫與目標。可見,自主性是促進人心理健康與快樂的必要因子之一。
根據聖經的記載,上帝是自有永有的,祂擁有創造並掌管世界的主權。人是按著神的形像造的,也因此自主性是人存在本體的特質之一,而渴望擁有自主權則是人存在的必然欲求。自主性說明人擁有自由意志,可作決定;相對地,人須為自己的選擇擔起相對的責任,如此才是一個真正獨立自主的個體。
只是,亞當面對自己錯誤選擇的第一個反應竟是逃避與卸責,以致他失去了真正的自主權,從此活在罪權勢的轄制中。這「逃避卸責」的模式歷世歷代皆可見。
____________________
【華神專欄: 從神學進入社會】
面對世局動盪變化,世俗價值觀的各種挑戰,神學思想不是學術殿堂的專利,更要與社會文化產生各種對話。華神與基督教論壇報合作開闢系列專欄—「從神學進入社會」,邀請華神老師群一起輪流執筆,與讀者分享看見。
#華神專欄 #從神學進入社會 #程玲